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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科研院所危险化学品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信息来源:科研机构处 发布日期:2020-03-04 14: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研院所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0〕50号)《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14家科研院所(属地范围内的1家省属未转制科研院所、3家市属科研院所、1家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9家登记为事业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2月14日制定印发了《泰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研院所(单位)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泰科〔2020〕10号)至各市(区)科技(教)局危化品安全主管部门和3家市属科研院所,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各类科研院所危化品等安全生产风险排查,认真梳理排查涉及相关危险化学品情况,形成了《泰州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科研院所(单位)基本信息表》和《泰州市科研院所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风险排查表》,摸清了危化品家底,建立了泰州市科研院所危化品数据库,并对危化品排查数据进行了初步评估分析。同时也建立了全市科技部门、市属科研院所主管业务安全各单位责任人信息联络表,建立完善本单位危化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管控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下一步,将进入危化品集中整治阶段,我局将持续督促科研院所主体单位和各市(区)安全业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重要庆典和重大活动等时间加强督促各科研院所(单位)开展危化品专项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发现问题并做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如期完成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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