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 发布日期:2025-01-0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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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聚焦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等方面,不断完善科技政策法规体系,大力推动依法治理工作,高标准推进科技领域法治建设,现将市科技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坚持议事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凡是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二是坚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梳理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办事流程,明确权力事项内容,并纳入“泰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接受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在平台予以公开。三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加强科技领域普法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市“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有效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企业严格遵守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扎实落实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2.坚持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泰州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的落实力度,局党组中心组成员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法活动,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主题教育的首要任务,由表及里,往心里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好思路、好方法、好举措。二是法治学习紧贴业务工作。把学习贯彻科技法律法规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江苏省委、泰州市委工作会议重要精神结合起来,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的核心位置,作为转型发展的最大变量、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进一步强化创新要素赋能,持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泰州科技创新工作上新台阶。结合日常工作,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科技成果转化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举办“法治大讲堂”专题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在局法治宣传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泰州市文明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三是贯彻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上培训并通过考试,参加行政执法岗位人员执法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截止目前有在岗持证人员14名。
3.立足工作实际,规范依法行政事项。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要求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利于营商环境”“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清理。截止目前,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没有发现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所印发的文件均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核内容。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抽查为补充的监管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抽查检查,及时反馈抽查检查信息,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4次,其中开展联合抽查检查1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会同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建立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办理”机制,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联办窗口”,做到“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实现“只进一窗、只跑一次”。截止目前,我市持有有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人数380人。三是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拨付专项工作经费,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论证、修改工作,协助修改我局签署的重要法律文书,借助法律“外脑”,发挥“智库”作用,为机关重大决策“把脉问诊”,推进行政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障各项业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为我局打造法治型政府机关起到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参加重大决策、政策咨询活动10余次。四是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凡是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必须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决杜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随意性。从文件起草、审查、审议、签发、公布、备案等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流程和职责分工。坚持社会公众参与,起草处室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对合理化建议充分进行了吸纳,邀请法律顾问和专家进行论证。经集体审议、市司法局审核后,正式印发,并及时报市政府备案审查。
4.强化法治引领,赋能科技创新发展。一是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条例。抓好《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通过制定任务清单等方式推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科技赋能”和“法律加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起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时,采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网上征集、召开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充分听取市场主体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二是发挥“全国科技活动周”品牌效应。举办泰州市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主场活动,现场发布系列重点活动等,集中展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成果,充分彰显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各市(区)、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和特色举办主场活动和科技赋能产业创新发展、科技助力创新主体成长、科技创新“进校园”、健康科普“进社区”、科技服务“进乡村”、安全科普“进企业”、主题科普展、科技工作者创新发展等八大类主题特色活动38场,开放科普场馆、科研机构21家,发放科普资料4000余册。三是推动研发力量向企业集结。推进离岸创新,延伸创新触角。在上海、南京、无锡等地布局建设离岸创新中心,通过离岸地与本地科创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有序流动,着力形成“离岸研发孵化、泰州转化应用”的协同创新模式,建成区域离岸创新中心18家,企业离岸创新中心104家,集聚孵化创新项目184个、研发人员2100多名。依托“独家分店”,导入创新要素。充分发挥泰州产研院作为省产研院唯一分院的特殊地位,与省产研院和长三角国创中心实行“一套机制、一个团队、一体化管理”,深度链接长三角科创资源,以“拨投结合”方式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7个、专业研究所4家,与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创新中心33家,引进项目经理11人,在培集萃研究生85人,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泰州经验”。铸强创新平台,提供硬核支撑。围绕我市战略发展需求,突出抓好国家、省、市实验室建设,打造形成以泰州生命健康实验室为引领,多个细分领域专业研究所齐头并进,北大医学部(泰州)医药健康产业创新中心、南医大医药产业研究院、P3实验室、药物非临床评价中心(GLP)、科大讯飞医疗人工智能研究院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多点开花的创新局面。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制订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优化科技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2. 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带领党组成员积极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以及《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科技法律法规,局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泰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为推进法治建设筑牢法律理论基础。
3.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法治责任保障。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亲自设计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逐条逐项把关工作要点,逢会必讲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将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其年终述职内容,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系统建设法治营商环境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包容审慎柔性”落实应用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1.提升局法治政府建设系统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建设。主动作为,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把“谁执法谁普法”真正落到实处。
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报备各环节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合规率达到100%。
3.提高行政权力监管能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要求,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最新技术手段,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权力监管效率。
4.完善惠企便企政策体系。聚焦创新主体能力提升,系统梳理政策,制定相应的办事指引、政策实施流程图和材料清单,确保科技企业看得懂、工作人员会操作,有效提升科技企业享受政策的便捷性和满意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