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泰州市区域离岸创新中心运营奖补方案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2025-10-23 09:01
  • 浏览次数: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23〕42号)要求,泰州市科学技术局按照《<泰州市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奖补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泰科〔2024〕27号)规定,组织开展了2025年离岸创新中心建设、运营奖补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市(区)初审、市科技局复核、专家评审、现场论证、信用审查、党组审议等程序,确定2025年泰州市区域离岸创新中心拟发放奖补清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起至10月29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书面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为便于异议处理,请务必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材料寄送:市纪委市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海陵区鼓楼南路303号),电话:0523-12388,邮编:225300

咨询电话: 0523-86399585、0523-86399018

附件:2025年泰州市区域离岸创新中心拟发放运营奖补清单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2025年泰州市区域离岸创新中心

拟发放运营奖补清单

 

序号

离岸创新中心

建设主体

拟发放运营奖补(万元)

市(区)

1

泰兴经济开发区(苏州)离岸创新中心

江苏泰兴精细化工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16

泰兴市

2

泰兴(南京)离岸创新中心

江苏泰兴精细化工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24.5

泰兴市

3

兴化(无锡)区域离岸创新中心

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82.5

兴化市

4

泰州海陵(上海)离岸创新中心

泰州东部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64

海陵区

5

泰州海陵(南京)离岸创新中心

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2

海陵区

6

泰州海陵(西安)离岸创新中心

泰州市华海高新技术创业有限公司

7

海陵区

7

泰州姜堰(深圳)离岸创新中心

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6

姜堰区

8

泰州姜堰(武汉)离岸创新中心

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人民政府

25.44

姜堰区

9

泰州姜堰高新区(上海)离岸创新中心

泰州市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

姜堰区

10

泰州生物医药(上海)区域离岸创新中心

江苏华泰疫苗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5.5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