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企业离岸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 信息来源:创新发展科
- 发布日期:2026-07-16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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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州市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23〕42号)要求,泰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了离岸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市(区)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信用审查、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确定第三批企业离岸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起至7月22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泰州市纪委监委书面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为便于异议处理,请务必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材料寄送:泰州市纪委监委(泰州市鼓楼南路346号),举报电话:0523-12388,邮编:225300
咨询电话: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0523-86399585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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