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2025-04-1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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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科技创新对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2025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围绕加快构建我市以“大海新晨”为标志的“8+13+X”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总体目标,重点支持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集成技术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5年度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照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等三类组织申报。
(一)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
1. 临床诊疗关键技术。重点围绕关系百姓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前沿诊疗技术、健康管理和传染病及疫情防治等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与临床应用结合,提高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2. 生物医药。支持新医药、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重点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开展肿瘤、心脑血管、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等防诊治研究,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开展新药研发,稳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聚焦全市医疗创新资源,鼓励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在药物研发、生物医学技术、医疗器械、医疗信息化等技术领域开展创新研发活动。
3. 公共卫生。围绕妇女儿童健康、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康复、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针对疾病的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技术和疾病治疗等关键环节,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状态辨识和健康管理等关键技术领域应用研究,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二)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以支撑保障美丽中国建设为目标,以科技创新需求为牵引,打造开放包容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环境,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针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支持开展对水、土壤、空气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技术应用研究。
(三)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聚焦应对各类公共安全挑战,利用科技创新提升社会治理的精准性、高效性和智能化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社会管理体系现代化转型。针对我市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领域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推广应用。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科研力量,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在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重点研究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二、申报条件
1. 有明确的产业定位,符合我市“大海新晨”现代产业体系,对产业转型升级有明显支撑作用,科研成果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2. 申报单位为泰州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运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自主研发能力,具备相关科研设施条件及工作基础,并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3. 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不得将合作单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4. 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方向,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实施周期2年。
5. 鼓励申报单位与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跨区域整合创新资源,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权属及责任风险等。
6. 项目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项目立项后,总投资额、项目预期目标、项目考核指标等原则上不得调整与修改。
三、组织方式
1. 三类专项按指令性和指导性两类进行申报,全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均可申报指令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辖区内注册的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可申报指令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范围内注册的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可申报指导性项目。
2. 申报指令性项目(有财政资助经费),必须在申报书“类别”栏选择“社会发展指令性计划”;申报指导性项目(无财政资助经费),必须在申报书“类别”栏选择“社会发展指导性计划”,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3. 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中“临床诊疗关键技术”以医疗机构为主要申报对象,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生物医药”“公共卫生”两类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最高15万元;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最高5万元。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参照执行,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4. 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最高15万元;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最高5万元。
5. 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注册为企业法人性质)为主体申报项目的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注册为事业法人性质)等单位为主体申报的项目申请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5。
6. 统筹采取“限额申报、竞争择优”的组织方式。“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各市(区)限报5项,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限报10项,市卫健委限报5项,泰州市人民医院限报11项,泰州市中医院限报9项,其他各市(区)三级以上医院限报7项,各高校限报7项,其余市直单位限报2项。“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和“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各市(区)共限报5项,各高校共限报6项,其余市直单位共限报2项。(注:三级以上医院的申报额数不占用各市(区)申报额数)
7.非企单位立项项目资金以“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四、申报要求
1.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组织。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受理、审核、推荐;市有关单位项目申报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驻泰单位、高校、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项目申报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单位组织推荐,其他院校及单位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推荐申报。
2.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本专项资金项目,且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撑计划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申报过两次及以上且未获立项支持的,不得继续申报;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但市级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头部企业除外;已承担往年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3. 支持离岸创新中心建设,离岸创新中心内项目可联合在泰关联公司申报本项目,申报项目按在泰关联公司进行属地化管理,不占用市(区)申报名额。
4.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存在严重失信科研诚信信用记录及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将按《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5. 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责任。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强化审核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6.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7. 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申报方式
1. 启用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网址:https://yqlb.zwfw.taizhou.gov.cn/yqlb/company/#/),选择“事项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操作手册(平台首页可下载)。
2. 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一企来办·泰企通服务平台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在项目评审后公示前,由各市区科技局(工科局)统一报送拟立项单位盖章纸质版材料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泰州市海陵区洪泽湖路66号 市科技局1709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
六、联系方式
1. 技术支持:深圳特斯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30993393 15196917300
2. 材料受理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 系 人:陈志明 蔡秀娣
联系电话:86399089
3.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农业科技和社会发展处
联 系 人:王平 王政
联系电话:86399087 86399060
附件:2025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2025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一、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
1.临床诊疗关键技术
项目验收时要有一定数量的临床应用案例。
1101 内科
1102 外科
1103 检验科(诊断)
1104 中医现代化
1105 护理
1106 康复
2.生物医药
1201 合成生物
1202 酶工程
1203 发酵工程/微生物工程
1204 基因工程与疫苗
1205 组织与细胞工程
1206 生物试剂与芯片
1207 生物技术药
1208 化学新药
1209 现代中药
1210 临床诊断试剂
1211 医学影像和诊断设备
1212 医疗仪器与器械
1213 医用材料
1214 特殊医学食品
3.公共卫生应用研究
1301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302 血液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303 老年人健康及智慧养老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304 老年人群免疫健康评估及常见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1305 老年慢病人群居家健康管理关键技术研究
1306 妇女儿童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307 辅助生殖技术高龄女性卵细胞质量改善临床关键技术研究
1308 出生缺陷及婴幼儿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309 儿童青少年肥胖及其并发症多学科诊疗和预警关键技术研究
1310 慢病检测及患者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311 残疾人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312 儿童老年心理、精神疾病患者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313 精神障碍的新型神经调控关键技术研究
1314 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
1315 重大或新发传染疾病预防控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316 职业病危害防范与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31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二、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
2001 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02 水污染防治及节水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03 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04 土壤污染评估、修复和安全利用研究
2005 声、光等物理污染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06 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07 粉煤灰提取空心微珠与磁珠、生产陶瓷、脱硝催化剂、降解燃料、光催化剂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08 钢渣产铁酸盐新型水泥技术应用研究
2009 炉渣产水滑石技术应用研究
2010 新污染物监测与治理关键技术研究
2011 绿色智慧建筑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12 危险废物处置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13 绿色包装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14 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015 生物多样性培育、利用与保护关键技术研究
三、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
3001 社会治安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002 气象、火灾、地质、地震、生物风险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及应急救援技术应用研究
3003 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004 园林绿化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005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006 智慧城市建设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007 信息技术、网络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008 生物安全防御与管控技术应用研究
3009 军民融合公共安全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3010 全民健身和体育竞技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011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012 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等领域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013 面向适合老年人消费使用的健康辅具、健康监测检测、益智产品等涉老产品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