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技术转移吸纳方奖补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成果服务业处
  • 发布日期:2024-01-0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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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

根据《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泰州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通知》(泰企积发〔2023〕1号)文件规定,市科技局启动实施2023年度技术转移吸纳方奖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吸纳企业在2023年度开展的技术转移吸纳工作进行奖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技术转移输出方须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下属关联技术转移机构(企业),我市企业吸纳方填写《泰州市2023年度技术吸纳方奖补申报表》,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 2023年12月31日前在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已登记的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类合同登记证明。

2. 合同文本。

3. 相关合同2023年度输出方开具的收款票据、企业银行付款回单。

二、受理核对

各科技主管部门与企业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须在每份完整材料(上述1、2、3为一份)纸质扫描件第一页顶端空白处盖章确认。

三、汇总上报

各科技主管部门完成收集企业申报材料后,填写汇总表并盖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22日前统一寄(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服务业处,相关表格及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材料按单个企业装订,A4纸打印,左侧平装订,一式一份。

请各科技主管部门、各申报企业严格执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确保技术转移吸纳方奖补工作精准有效。

联系人:成果与服务业处   雷欣哲   

联系电话:86399018      

电子邮箱:825573747@qq.com

附件1 泰州市2023年度技术吸纳方奖补申报表.docx

附件2 XX市(区)技术吸纳方奖补汇总表.docx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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