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29/2023-348098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科技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科学技术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31 |
文号 | 泰政办发〔2023〕42号 | 时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2024-01-0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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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标准高水平推进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市科技局牵头制定了《关于泰州市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我市有着鲜明的产业特色和良好的产业基础,招才引智和技术创新需求强烈,但因城市能级不高、创新资源承载力不足等现实因素困扰,存在着高端人才引进难、留用难,技术、项目创新要素吸引难、集聚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在市外科技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布局建设离岸创新中心,可以链接当地的高端创新要素资源,构建“离岸研发孵化、泰州转化应用”的协同创新模式,推动高层次人才向泰州集聚,高水平成果向泰州转化。制定出台本《意见》,旨在为全市离岸创新中心规范化建设和高水平运营提供指导和依据。
《意见》起草过程中,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基础资料收集,提出《意见》基本框架思路及主要目标、重点工作等,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方论证形成了《意见(草案)》,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意见》聚焦高标准高水平推进离岸创新中心建设,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建设运营、认定管理、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
(一)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入驻项目、落地项目以及招引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具体目标。
(二)建设运营:从构建专业化离岸创新网络、打造离岸创新良好生态、促进离岸创新双向奔赴等方面,规范离岸创新中心建设运营。
(三)认定管理:明确区域及企业离岸创新中心认定条件,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运行绩效定期评估机制。
(四)政策支持:明确从离岸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绩效评价以及研发人员补助、入驻项目研发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奖补扶持,帮助降低离岸创新成本,促进离岸创新中心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为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等方面提供良好保障。
三、创新举措
(一)突破行政区划、体制机制等限制,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开放理念,在国内外科创资源富集地区建设离岸创新中心,扩宽引才视野、拓展科创半径。
(二)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突出城市间比较优势和产业结构互补,形成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离岸创新中心建设运营模式。
(三)构建“离岸—靠岸—在岸”项目孵化转化体系,推动本土创新和离岸创新双向联动,蹚出一条具有泰州特色的创新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