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2023-11-1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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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科技局不断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开展学法用法普法教育,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围绕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等重点内容,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推动各项科技政策落实落地。现将市科技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科技创新工作
一是坚持议事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凡是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二是坚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梳理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办事流程,明确权力事项内容,并纳入“泰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接受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在平台进行公开。三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通过科技服务进企业、进乡村、进园区等,印制分发宣传册开展相关法治宣传,积极参加“科普宣传周”“三下乡”等活动,在网站开设专栏,通过法律咨询,举办专题培训,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科技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科技支撑作用。
2. 坚持学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泰州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的落实力度,局党组中心组成员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法活动,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主题教育的首要任务,由表及里,往心里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好思路、好方法、好举措。二是法治学习紧贴业务工作。把学习贯彻《科学技术进步法》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江苏省委、泰州市委工作会议重要精神结合起来,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的核心位置,作为转型发展的最大变量、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进一步强化创新要素赋能,持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泰州科技创新工作上新台阶。结合日常工作,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举办“法治大讲堂”专题讲座,邀请法律市信用办专家开展科技信用宣传活动。在局法治宣传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三是贯彻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上培训并通过考试,参加行政执法岗位人员执法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截至目前有在岗持证人员8名。
3.落实工作要求,严格规范依法行政事项
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市科技局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要求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利于营商环境”“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清理。截至目前,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没有发现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所印发的文件均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核内容。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抽查为补充的监管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抽查检查,及时反馈抽查检查信息,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5次,其中开展联合抽查检查1次。积极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举措,行政许可权力事项阳光透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会同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建立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办理”机制,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联办窗口”,做到“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实现“只进一窗、只跑一次”。截至目前,我市持有有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人数380人。三是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法治建设的作用,借助法律“外脑”,发挥“智库”作用,为机关重大决策“把脉问诊”,推进行政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论证、修改工作,协助修改我局签署的重要法律文书,为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对打造法治型政府机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参加重大决策、政策咨询活动10多次。四是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凡是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必须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决杜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随意性。从文件起草、审查、审议、签发、公布、备案等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流程和职责分工。坚持社会公众参与,起草处室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积极采纳,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对合理化建议充分进行了吸纳,邀请法律顾问和专家进行论证。经集体审议、市司法局审核后,正式印发,并及时报市政府备案审查。今年5月,开展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以及管理对象已消失或者已有新规章、文件覆盖替代原规章、文件的,予以废止,本年度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6件,继续有效的3件。
4.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科技创新工作水平
一是壮大创新主体,增强发展后劲。编制创新发展、助企纾困等“一图读懂”科技政策,帮助企业应享尽享各项政策红利。为打造科技“招商+金融”双引擎,市科技局邀请泰州市天使投资基金高级投资经理杨洪伟博士,加强科技系统干部对科技招商和科技金融知识学习,围绕科技招商和科技金融有关知识进行授课。对做好科技招商与科技金融工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找准了科技招商和科技金融工作的切入点和工作方向,推动科技与金融有效深度融合。二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2023年11月9日,举办了泰州市科技·人才活动周开幕式暨科技招商大会。活动周期间,市相关部门及各市区筹备了精准务实、精彩纷呈的系列专项活动,推动“全域联动”“多点开花”创新矩阵加快形成。今年以“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为主题,并叠加了科技招商的内容,就是要释放出强烈信号:泰州将以更大力度集聚创新要素,以更大诚意礼遇天下英才,在人才与城市的双向奔赴、双向赋能中驱动高质量发展。本次活动吸引了业内众多专家学者齐聚泰州,畅谈科技合作,共谋创新发展。三是建强平台载体,打造创新高地。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创新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加速器”。7月,泰州大健康产业发展再传捷报,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与南京医科大学举行共建泰州医药产业研究院签约仪式,全力打造全国医学创新引领区,共建泰州医药产业研究院,合力谱写产学研合作新篇章。11月,科技人才周活动现场发布了泰州市产业链创新图谱、泰州市产业前瞻技术“揭榜挂帅”榜单,并向泰州(上海)创新中心、泰州(南京)创新中心、泰州(无锡)创新中心3家联合共建区域离岸创新中心授牌。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制订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优化科技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2. 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带领党组成员积极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基础法律法规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科技法律法规,参加“泰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为推进法治建设筑牢法律理论基础。
3.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法治责任保障。作为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将第一责任人的履职列入其年终述职内容,逢会必讲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定期进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系统建设法治营商环境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包容审慎柔性”落实应用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1.提升局法治政府建设系统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深化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作为,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把“谁执法谁普法”真正落到实处。
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报备各环节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合规率达到100%。
3.提高行政权力监管能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要求,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最新技术手段,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权力监管效率。
4.完善惠企便企政策体系。重点围绕创新主体梳理政策,制定相应的办事指引、政策实施流程图和材料清单,确保科技企业看得懂、工作人员会操作,有效提升科技企业享受政策的便捷性和满意度。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6日